2011年12月12日上午,省招委会召开全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我省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主任、副省长曹卫星为会议作重要批示,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宁,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副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主持。
曹卫星副省长在批示中指出,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是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考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选拔各类人才创造了公平公正的环境条件,但考点之间设施配套不够平衡,特别是信息化水平偏低,与现代化教育考试管理的需要还有差距。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这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要坚持实用性与先进性并重,不断完善考点硬件设施,研究建设视频巡查、应急指挥、考务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着力健全规范高效的教育考试管理制度体系。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质量监管,强化督查考核,努力提高标准化考点建设整体水平,加快实现教育考试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和科学化,为率先建成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李一宁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扎实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各项工作,一是要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综合考虑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统考、自学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的考点需求,兼顾考点在教育考试及社会考试中的使用情况,把标准化考点建设与校舍安全工程、金教工程、数字化校园建设等结合起来,兼顾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统筹考虑各项考试业务信息系统,建设考试业务平台,努力提高标准化考点的兼容性和利用率。二是要坚持标准,加快推进硬件建设。重点配齐网上巡查、应急指挥、作弊防控、身份认证等设施设备,并积极开发教育考试综合业务系统。考点建设评估合格后要统一设置“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标示牌。三是要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各级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考点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提升考试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要加大投入,积极落实建设资金。省里明确了工程建设及改造初始资金按市、县财政为主的原则筹措,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各地要认真落实本级政府的工程建设资金,将明年标准化考点建设所需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合理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建设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不留缺口。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组织程度。省招委会成立了标准化考点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工程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要注重宣传引导,为标准化考点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沈健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并明确提出了全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要科学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实施项目和时间进度,把工程任务细化到每个考点、每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精心做好立项审批、工程招标工作,争取尽早开工。要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建设规范、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努力把标准化考点建设工程打造成教育系统的精品工程、优质工程。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管理提供坚实保障。要加强考点规范管理,提升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江苏实际,我省到2012年底前建设完成集网络视频巡查系统、应急指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身份认证系统、考务综合管理系统于一体的标准化考点建设工程。具体来说,全省建设完成98个考务指挥中心、503个省管标准化考点、29300个标准化考场;另建设完成部属高校标准化考点9个、标准化考场1000个。其中,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工程确保2012年高考时全部投入使用。同时,要加强相关设施、制度和队伍建设,形成安全、可信、实时、高效的运行体系,全面提升我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省招委会部分委员,在宁高校分管研究生招生考试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招委会副主任),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考点主任在各市、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苏州、泰州、宿迁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作了大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