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北京籍考入京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学年可申请贷款金额最高达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考入在京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记者从3日召开的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大会上获悉,根据北京市财政局、教委、民政局等联合出台的《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北京籍考入京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4年。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本息。考入在京高校(含中央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仍然实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一学年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能重复申请。
政策还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区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时间为每年的7月至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