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开始,天津通过定向就业帮扶、政策鼓励引导、公益岗位托底安置等措施,确保到9月底前,全市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左右。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天津市各区县、街道、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开始逐个调查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并按人头寻找岗位。劳动保障协管员、信息员将与这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书》,并以《就业服务承诺书》的形式,确保落实包保责任,直到这些学生全部上岗。
为鼓励企业多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天津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引导政策。按规定,企业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天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对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非服务型企业,将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型企业将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将予以优先安排,除按每人每月492元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外,见习企业还将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天津将再开发一批包括劳动监察协理、劳动关系调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障服务等在内,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托底安置,确保绝大多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国庆节前上岗。
据了解,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这些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给予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全额补贴。
按照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将得到专门就业帮扶的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天津市零就业、单亲、低保、失去双亲及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的2009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2008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