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大学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科研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其中颇为引人关注的是一项名为“科技创新四大培育工程”的计划。
这项正式启动的“科技创新四大培育工程”主要针对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开展培育计划,该校拿出专门经费,对具有培育潜力的发展对象进行资助支持。其中,被选中作为国家级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的将获得学校300-500万的经费支持,在“十一五”期间,这样的优秀创新团队苏大计划培育5个左右。此外,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积极性,该校出台了科研奖励、科研进步评奖等条例,对科研成果进行奖励,设立了学术交流基金和专利基金,给予科研人员参与学术交流经费资助,对获得专利的科研人员进行基金奖励。通过制度化的条款引导科研创新,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同时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提供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服务,这些做法受到了科研人员的普遍欢迎。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出台,大大激发了全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为了鼓励更多的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为百姓造福,苏大在此次出台的政策中,特别明确了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奖励办法:将科研成果转让的收入的20%-50%直接分配给成果的主要科技人员和相关课题组;对于通过作价入股方式的科技成果,主要科技人员和相关的课题组和科研机构等将获得股权收益的40%-70%。学校鼓励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参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师生可从转化收入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技术转移的服务费。对进入苏大科技园的创新创业项目,学校不仅会给予场地、经费的支持,还将每年从科技企业的股息红利中提取总额的20%作为创新创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