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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国防生2009年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4-25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2009年浙江大学国防生招收计划
2009年浙江大学国防生招收计划表
专业名称 培养 目标 学制 学历 文理科 外语语种 划线类别 性别 合计 河北省 辽宁省 江苏省 陕西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河南省 山东省 湖南省 四川省 浙江省
公共事业管理 (预防医学) 全军卫生保障勤务干部 五年 本科 28 2   4   3 3 2 2 2   2 8
2           1           1
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 空军航空机务技术干部 四年 本科 30 2 2 4 2 2 2 2   2 2 2 8
小    计 60 4 2 8 2 5 6 4 2 4 2 4 17

★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国防生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388号(紫金港校区)

邮编:310058

电话:0571-88208565 87951291 传真0571-87951506

电子邮件:wangdakai@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防生招生网址:http://www.gfs.zju.edu.cn

浙江大学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国防生是指军队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到部队任职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军队的军地通用专业技术岗位,部分补充指挥岗位。考生确定录取为国防生后,与军队签订协议,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除完成普通高校规定的学业外,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取得毕业资格、获得相应学位、军政训练合格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官。

  2001年12月,浙江大学与南京军区签约培养国防生并设立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迄今,已招收和选拔了500多名国防生,现在校国防生近300名,主要有大气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电子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和会计学等专业。先后有450多人次获得各类奖学金和奖励,其中优秀学生和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60多人次,国防生毕业时党员比例达到80%以上。今年即将毕业的76名国防生中已有17名被保送军队院校或普通高校研究生。

★报考国防生的条件: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②政治合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到部队工作;③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④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专业技术类学员体检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每一裸眼视力均在4.5(0.3)以上,矫正视力达到4.9(0.8)。

★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在一类提前批栏中填报浙江大学及专业名称,如“浙江大学(国防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即视为填报浙江大学国防生志愿。

★政审、面试、体检和录取:上线考生,按照1:3的比例,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政审、面试、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招生办和国防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以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填报国防生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录取。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军队、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在校期间待遇: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是国家义务性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等三部分构成。目前,国防奖学金标准现为每人每年10000元,其中学费、杂费5000元,由军队按学年直接与学校结算,计入学生应缴纳学费、杂费总额;生活补助费5000元,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500元/月,7月、8月不发放)。

★在校期间管理:国防生应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热爱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不参加除中国共产党以外的民主党派和宗教组织;自愿将本人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履行义务的担保,由学校和军队共同保管;及时向军队驻高校国防生办公室汇报个人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参加军队组织的军政教育训练活动,达到考核标准;在军政训练期间,接受军队实施的军事化管理;在学制时间内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时达到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相关规定;不得转学和留学;单方面违约,将予以退学,已毕业的不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防生毕业时,必须服从军队分配。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经军队和学校批准,国防生可选修第二专业、提前毕业和报考硕士研究生(含推荐研究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院校应是军队依托培养院校或军队院校,报考专业应为本专业或军区部队紧缺的其他专业。学校确定录取后,在军队院校和军队科研单位攻读研究生的,由录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待遇、管理和毕业分配,按照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招收研究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执行;被本校录取攻读研究生的,当年直接入学,以国防生身份直接读研。

★毕业分配和待遇:浙江大学国防生毕业后,面向全军部队分配,在首次授衔、定职定级、住房公积金发放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待遇,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军官。录取军队院校研究生的,不参加毕业分配,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由所在院校分配。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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