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做好2007年军队院校招生和部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人武部,有关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0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省2007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统称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实行统一政审、面试、体检和提前批录取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院校有: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理工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国语学院、炮兵学院、防化指挥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陆军航空兵学院、南京政治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海军工程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海军大连舰艇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空军雷达学院、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武警工程学院、武警医学院、武警沈阳指挥学院、武警上海政治学院、武警南京指挥学院、武警杭州指挥学院、武警合肥指挥学院、武警福州指挥学院、武警济南指挥学院,武警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有:
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长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山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宁波大学。
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在6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统一公布。各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如出现生源不足,由省军区招生办协同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生源调剂,院校不得拒招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国防生招生生源不足的高校,未完成的国防生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录取本省的普通生。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本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院校的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上午。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有关填报志愿的具体方法,在《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校文理科提前批招生考生志愿卡》上,填写(涂)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和四个参考志愿共6个院校志愿,另设“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二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填写志愿卡的技术指导,引导考生认真、仔细、真实、准确填写。如果卡中填写的文字部分与代码不一致,以所涂代码为准。考生应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填写好的志愿卡经考生本人签名交报名点后,不得更改。
志愿信息采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三、政治审查、面试和身体检查
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的政审、面试、体检工作,是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结果将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有关军队院校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程序、规定操作。对面试、体检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妥善解决,对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要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录取
军队院校、国防生的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列入文、理科提前批(7月9日左右)进行。招生院校网上录取程序和操作指令提示,可查阅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向院校提供政审、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和有关文件规定,对考生择优录取。
五、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事关国防建设大局。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人民武装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积极支持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工作,确保生源数量充足;各有关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公开”、“六不准”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质量稳定。各中学要全力支持和协助各有关高等学校开展宣传工作,积极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认真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