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统一设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区内外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类统考。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科目共有四项。分别是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各项目分值: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项目:100米跑
功能简介:采用红外感应杆和2.4G通讯测量考生成绩并传送至测试主机。
考试步骤:
1.主考官核对考生身份,在主机上刷每个学生的IC卡、学生在起跑线做准备;
2.蹲踞式起跑,听到“预备,嘭”的发令枪指令声后,方可起跑;
3.冲过终点杆,跑步考试完毕。
4.仪器自动记录每个学生考试成绩,测试完毕后,在主机上刷每个学生的IC卡,保存成绩。
注意事项:
1.请勿抢跑,否则视为犯规,要当即召回重跑,个人抢跑2次的,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2.测试期间,不得串道或偏离自己的跑道,否则此次测试无效;
3.宜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忌赤足、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评分表
(二)项目:立定跳远
功能简介:利用红外线非接触自动测试距离,有智能判断踩线和出界犯规功能。
考试步骤:
1.主考官核对考生身份,刷每个学生的IC卡;
2.两脚自然分开站立,学生站在起跳线后做准备;
3.听到开始测试指令,即可开始起跳。从起跳区跳入测量区后,向前走出跳毯,完成考试,每人跳三次取最好成绩。
4.仪器自动记录每个学生考试成绩,测试完毕后,在主机上刷每个学生的IC卡,保存成绩。
注意事项
1.起跳时,脚尖不得踩线,若听到犯规提示“嘀嘀”声,应在脚不离开跳毯情况下往后挪动,直至听不到蜂鸣声即可。
2.两脚原地起跳时,不能垫步或连跳动作。落地后向前或侧面离开跳毯方可进行下次考试。
3.宜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忌赤足、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4.测试距离以起跳线到落脚点最近的为考试成绩。
评分表
(三)项目:原地推铅球
功能简介:推铅球测试仪采用激光测距仪和主机结合测量投掷距离并记录考试成绩。
考试步骤:
1.主考官核对考生身份,在主机上刷每个学生的IC卡、学生在起跑线做准备;
2.考生站立在投掷圈内,两脚开立,背对或侧对投掷区,单手握持球于锁骨窝。通过两脚蹬伸,挺髋,扩胸,推臂拨指将球推出。不得滑步,不得踏出投掷圈,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3.每人试推3次,取最好成绩;
4.仪器自动记录每个学生考试成绩,测试完毕后,在主机上刷每个学生的IC卡,保存成绩。
注意事项
1.考生站立在投掷圈内,两脚开立,背对或侧对投掷区,单手握持球于锁骨窝;
2.通过两脚蹬伸,挺髋,扩胸,推臂拨指将球推出;
3.不得滑步,不得踏出投掷圈,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场地设备:
原地推铅球在直径为2.135米的投掷圈内进行。铅球的落地有效区为40度角的扇形区。投掷圈前沿有抵趾板。铅球重量为男5公斤,女4公斤。
评分表
(四)项目:800米跑
功能简介:800米由无线电子发令枪发令,采用有源芯片和感应地毯相结合记录时间和距离。
考试步骤:
1.学生按顺序排队,穿戴对应序号的号码衣和配带好相对应的测试腕表,并依次上交IC卡;
2.主考官核对考生身份,并按顺序收取学生测试卡;
3.主考官按收卡的先后顺序在主机上刷每个学生的IC卡;
4.学生在起跑线做准备,站立式起跑,听到“预备、嘭”
发令枪指令声后,即可开始起跑;同时发令枪无线传输信号至主机同步计时;
5.学生每次经过地毯后,主机显示不同考生的分圈成绩,到达终点后显示总成绩。
6.仪器自动记录每个学生圈数和时间,测试完毕后,在主机上刷每个学生的IC卡,保存成绩。
注意事项:
1.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即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2.宜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忌赤足、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评分表
三、考生须知
(一)2025年体育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规定另行通知,考生应关注西藏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每项考试3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考试资格。
(二)考生应及时进行恢复性训练,确保考试安全。受天气多变性的影响,各位考生居家训练的强度可能无法达到考试所需的最佳状态。因此,为了避免在考试过程中由于准备不足而产生影响,建议各位考生在考试前根据天气选择合适的服装,考前做好准备活动,避免肌肉拉伤,防止发生意外。
(三)考生在考试前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因考生未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件,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须穿跑鞋进行考试的项目鞋钉长度不得超过7mm;立定跳远项目考生不得穿鞋底带有鞋钉的鞋子参加考试。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对于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考生在考前及考试过程中不得服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品或兴奋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