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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7-02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新校区)、丰收路与普济路交叉口西南(南校区)、焦作市健康路8号(北校区)。

  三、办学性质: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967。

  四、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规则: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录取时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政策,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普通类录取规则: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录取规则: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录取过程中,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又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执行。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5、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外语语种: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中俄合作办学专业以俄语安排教学,其他专业以英语安排教学。

  六、学费和住宿费:

  根据当年物价部门批件,2011年学费标准文科专业为3300元/生·年,理科专业(含体育类)3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生·年;中俄合作办学物业管理专业为11000元/生·年,中俄合作办学艺术设计、音乐教育专业为13000元/生·年,中新(新西兰)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专业为12000元/生·年,软件学院各专业学费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批件为准。

  住宿费最高标准800元/生·年。

  七、录取结果的公布:

  录取结果将在相关省、市招办指定相关媒体以及焦作师专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学校规定享有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权利。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 、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0391—3399401、3399402、3593980

  邮政编码:454002

  学校网址:www.jzsz.cn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路998号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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