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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6-16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2011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证书颁发办法: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学生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056

  学院地址:南京市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江宁区168信箱)

  邮政编码:211135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工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学院招生专门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105%,艺术类专业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 我院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

  第七条 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即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其他指标,对考生进行排序,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依据考生所填志愿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专业安排方法如下:

  1、按照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分数相同条件下,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再次排序,如若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2、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完毕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余缺数,再从高分到低分安排第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接着再从高分到低分,若分数相同条件下,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含附加分)再次排序,如若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3、对服从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我院有关专业的余缺情况,尽可能参照其所填其他专业倾向情况,进行专业安排。

  4、凡符合各省统一制定的加(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我院后,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

  学费标准为:

  非艺术类专业 4140元/年(软件技术:5800元/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年

  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六章 录取结果公布

  第九条 录取结束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联系方式:电话:025-83575661、84190068 传真:025-83575661

  学院网址:http://www.njcmee.net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友情提示:

  1、我院的统招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招生计划,为确保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对我院的各种情况进行了解,在经慎重考虑并决定一旦学院录取一定报到的前提下,方可填报志愿。这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学校负责,更是为人诚信品质的具体体现。

  2、为了能使我院在任何时间与考生本人或家长直接取得联系,恳请考生在电子档案中填写自己家的电话或者家长、亲属的手机,不宜填写单位或者高中电话。

  2011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省外)

  高校全称: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高校代码:1511(江苏代码)、14180(全国代码)

  高校性质: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院,隶属于江苏省旅游局,是全省唯一一所专门培养旅游人才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一、学校简介:

  学院为全国最早成立的旅游院校,被誉为“中国旅游人才的摇篮”与“中国酒店业的黄埔军校”。现有在校生5000余人,下设酒店管理系、旅游管理系、烹饪工艺与营养系、人文艺术系、工程技术系、外语系、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等八个系部。目前开设24个专业:空中乘务、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与设计、酒店管理(酒店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财会)、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会所俱乐部管理)、市场营销(旅游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经营与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园林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点制作工艺)、烹饪工艺与营养(营养配餐)、旅游英语、旅游日语、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应用韩语(中韩合作)、市场营销(旅游网络营销)(中奥合作办学),其设置诠释了“大旅游”的发展格局。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100%曾赴国外知名旅游院校进修,100%在旅游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人员,100%系双师型教师。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行业培训并行的方针,已为全国饭店行业培训中高级管理人员5万余人,其中岗位职务培训(由国家旅游局认证)人数历年居全国各大高校之首,培训学员遍布全国各省市,是国内最大的酒店人才培训基地。学院还首开国内先河,2005年,学院牵头成立了江苏旅游职业教育集团,聚合全省20多家知名旅游企业、旅游教育机构,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建设卓有成效。

  二、学院特色:

  (一)高就业率

  在多种育人路径的保证下,学院就业率始终保持在100%,在全省各高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遍布国内五星级酒店、百强旅行社、AAAAA级景区、航空公司、机场、高铁、银行、电信、房地产等高端服务行业,就业实现了“四高”,即高就业率、高端就业、高位就业和高发展率。

  (二)优越的国外实习就业平台

  学院每年选派100多名优秀学生赴日本、新加坡、美国、英国、卡塔尔、阿联酋和澳门等高星级酒店、航空公司和主题公园研修、工作。如日本的特色温泉酒店、美国的佛罗里达的度假酒店、美国迪斯尼乐园、卡塔尔航空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阿联酋迪拜著名七星帆船酒店和阿布扎比世界最大的室内“法拉利主题公园”等。经过1-2年的境外磨练,不仅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还得到了颇丰的经济回报,提升了学生职业生涯中的核心竞争力。

  (三)读本直通车

  1、国外直通车:与美国普渡大学、澳大利亚安格里斯学院、加拿大温哥华岛大学、奥地利萨尔斯堡应用科技大学、新西兰威尔瑞基学院、韩国济州观光大学等国外高校合作办学,通过2+2等合作方式赴上述学校攻读本科。

  2、南师大专接本:和南京师范大学合作举办“专接本”旅游专业2+2本科班。在本校学习,获南师学士学位。

  (四)注重有用知识的传授

  1、把外语实际运用能力培养覆盖到所有专业的所有学生。突出旅游的国际交往特征,把外语听说训练放在首位,培养学生的语言交流能力。

  2、针对旅游业实践性强的特征,强化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培训。

  (五)管理规范

  学院强化学生职业素质培育,注重修养,提升气质,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重视职业情商教育,通过各种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严格学生管理,始终保持校园健康、活泼的氛围。

  三、招生专业及科类要求:

文史类 理工类
空中乘务 限安徽考生,校考合格 空中乘务 限安徽考生,校考合格
酒店管理 酒店管理(酒店信息工程)
酒店管理(会所俱乐部管理) 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导游 旅游管理(财会)
文秘(旅游文秘) 旅游管理
旅行社经营管理 导游
景区开发与管理 园林技术
烹饪工艺与营养 烹饪工艺与营养
西餐工艺 西餐工艺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点制作工艺)  
烹饪工艺与营养(营养配餐) 美术类
旅游英语 装饰艺术与设计 限安徽考生
旅游日语  

  四、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弱视。空中乘务专业须提前面试,男生身高175—182厘米,女生163—172厘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其它相关专业,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双眼裸视0.6以上,相关信息以考生的普高招生投档单中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体格检查表》信息为准。

  目前由于学校条件受限无回民灶,请少数民族考生谨慎报考。

  五、录取规则:

  1、普通类(文理)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录取。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安排。若出现总分相同现象,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同分,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

  对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省控线上时,按投档比例对进档考生采用高考总分30%+专业加试成绩7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成绩和外语成绩。

  3、装饰艺术与设计专业(艺术类)

  考生必须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总分均须达到省控制线,按照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六、奖贷措施:

  学院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学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实行奖助学金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1000元)、学院奖学金(1500-500元)、江苏金陵旅游教育展基金会助学金(2000元),以及由企业资助的奖学金(4000元-1000元)等。被录取的高分考生可获得学院颁发1000-3000元的入学奖励。

  七、学制、收费标准、毕业证书:

  我院各专业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学费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普通类专业学费414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15000元/学年,宿舍住宿费1000-1500元/学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山西、湖南、广西、宁夏、新疆省自治区招生。

  八、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5-58591227、58591228、58591229   传真:(025)58591227

  学院地址:

  华严岗校区:南京市察哈尔路华严岗1号    邮政编码:210003

  江宁校区: 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月华西路1号  邮政编码:211100

  学校网址:http://www.njit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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