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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外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4-04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长江师范学院2011年在江苏、甘肃、湖南、山西、广西、山东、江西、福建、河北各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点击进入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输入考生号或者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一、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分省合格分数线:

  江苏 湖南 甘肃 山西 广西 山东 江西 福建 河北
美术类 234 233 230 231 222 228 231 228 230
音乐学 170分 168 166 168 168 177 167 162 162
音乐 表演 171分   163 170   167 143   156
舞蹈学 152分 169 153 164 162 161 170   148
播音与主持 艺术 260分   254     255分 255分   251分

  二、由于我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所以考生的美术类专业成绩没有排名。考生可以根据我校近年录取成绩作为高考报名参考。

  附:近年美术类专业分省录取平均分数(文化+专业):

  江苏 湖南 黑龙江 山西 广西 山东 江西
美术类 455 570 490 560 535 553 526
备注 2011年以前我校未安排艺术类专业在甘肃、福建、河北招生

  三、根据各省今年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生源情况,我校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将部分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省份 专业 原计划数 增减计划 现计划数
江苏 音乐学 15名 +4名 19名
舞蹈学(表演) 5名 +3名 8名
播音与主持艺术 15名 -7 8名
河北 音乐表演 5名 -2名 3名
播音与主持艺术 15名 +2名 17名
江西 音乐表演 5名 -2名 3名
播音与主持艺术 15名 +2名 17名
备注 各省其它未作调整的专业计划数不变(参见我校《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四、几点说明

  1、具备报考我校资格的条件是,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且文化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省):美术类和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我校已将合格分数线在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合格分数线知晓自己是否合格,专业合格证的作用只是通知考生专业成绩合格。专业合格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上的地址随后寄发。

  4、考生成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到招生结束,考生可随时查询。

  5、我校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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