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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电机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专科层次)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1-03-10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闵行   江川    690 
闵行西校区:    上海闵行   文井  路   88   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年)
学费
科类
考生类型
物流管理
20
3
7500元/年
文科
高中生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15
3
18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3
7500元/年
理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加合作)
10
3
18000元/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5
3
18000元/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澳合作)
10
3
18000元/年
物流管理
10
3
7500元/年
文科
三校生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5
3
18000元/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15
3
7500元/年
理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5
3
18000元/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澳合作)
5
3
18000元/年
合 计
120
其中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2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0〕106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复员、退伍一年内持有复员、退伍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二、考试办法
1、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为联合招生组,实行组内文化课统考。
2文化课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门总分450分。退役士兵另行出卷。
3、学校加试科目:
高中生生源: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满分150分;
三校生生源: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满分150分;其中文科考生参加《现代物流》证书有关知识点考试;理科考生参加《维修电工中级》证书有关知识点考试。
4、考试地点: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校本部)。退役士兵另定。
三、录取办法
1、高中生
按文化课统考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校内加分(符合我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根据报考文、理科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愿意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情况下按综合能力测试、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2、三校生
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校内加分(符合我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根据报考文、理科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愿意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情况下按专业技能测试,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3、退役士兵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退役士兵统考成绩另行制定录取分数线。
四、校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只能享受最高分一项,不作累计加分)见附件
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到招生办公室填写并上交《2011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校内加分申请表》,以便我校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五、入学管理
1、新生录取后,学校将在5月~6月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学生除自理书籍、资料费、住宿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市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实行同等管理,如违反校纪校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十、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教育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8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900-1500元,住宿人数8人间或4人间。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沪价费[2006]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
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
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4629982、64300980*3064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4622606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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