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江苏省扬州市市区,是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设有26个学院,101个本科专业。学校师资结构合理,办学条件优良,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1年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
一、招生项目:
(一)西洋乐器,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大号、圆号、双簧管、单簧管、大管、长号、小号、萨克斯管、长笛
(二)民族乐器,包括: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打击乐
(三)舞蹈,包括:中国舞、民间舞
(四)声乐,包括:美声、民族、通俗各唱法
二、选拔人数:
2011年我校拟选拔招收艺术特长生15人。
三、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报名。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考生均可)。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2011年招生项目要求。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25日止(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从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下载填报《扬州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附获奖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打印。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
五、专业测试:
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工作。我校认可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六所院校的考核成绩。
以上学校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及时将测试结果报告我校。我校将根据招收计划进行选拔,对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集中公示。
六、录取
在专业测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以下规定择优录取。
1、专业测试达到合格或优秀等级的,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2、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按我校2011年招生章程提出的等级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5009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联系电话:0514-87971618 0514-87991362(传真)
联系人:刘老师
八、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