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下设美术教育、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史论四个系,开设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新媒体设计、艺术市场等七个专业方向,并设有现代艺术研究所、中国工笔画研究所、现代水墨画研究所、亚洲美术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汉藏佛教美术研究所五个科研机构。现有正教授13名、副教授19名,其中博导4名,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达 80% 以上。我院现设有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理论研究、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古典技法材料与创作技法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授权点,设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艺术设计、美术史论和美术教育理论方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可依托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另外,还招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班、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美术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等各种层次学生 800 余人,各类毕业生大都在美术院校、文化科研院所、新闻出版、中等美术教育及各种传媒广告单位就职,为国家和首都北京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书画家卫天霖、李瑞年、康殷、戴林、刘福芳、董福章、戴克鉴、黄今声、杜希贤、贾克德、冯怀荣、杨景芝、舒春光、常锐伦、李福顺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近几年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知名画家、教授,如尚扬、孙志钧、刘孔喜、董重恂、刘进安、尹少淳、段正渠、李中扬、谢继胜、韦红燕、韩振刚、汪港清、王珂等。美术学院倡导多元化的学术思想,艺术风格丰富多样,呈现出勃勃生机,从师资结构和艺术思想上形成了自己的优势。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多位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与国外一些院校有着密切的合作与交流。
美术学院作为首都师范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单位,近年来发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美术教育实验示范中心。美术学被评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美术学专业在2003—2006年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排名中,在全国203所开设该专业的大学中排名第一。
随着美术学院的不断发展,办学条件也在不断完善,目前除教学画室外,还设有美术展览馆、新媒体艺术工作室、摄影艺术实验室、电脑美术工作室、绘画技法与材料研究实验室、材料与工艺实验室(金属、木工、雕塑、漆艺)、版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藏画室、微格教学教室等,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学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制、培养层次 | 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学费 |
美术学(师范) | 美术教育 | 四年制本科 | 40 | 全国 | 免收学费 |
美术学(非师范) | 艺术市场 | 四年制本科 | 20 | 全国 | 8000元/学年 |
绘画(非师范) | 油画 | 四年制本科 | 20 | 全国 | 10000元/学年 |
国画 | 20 | 全国 | |||
艺术设计(非师范) | 平面设计 | 四年制本科 | 20 | 全国 | 10000元/学年 |
环境艺术 | 20 | 全国 | |||
新媒体艺术 | 20 | 全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地址 | 当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北京 | 2010年2月20、21日 | 2010年2月23、24日 | 首都师范大学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 招生办(010)68902995 |
湖北 | 2010年月23、24日 | 2010年1月26日 |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5路 | 高老师(027)85620979-8101 |
辽宁 | 2010年1月27、28日 | 2010年1月29日 | 沈阳大学 |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 裴老师(024)62268563 |
甘肃 | 2010年1月28、29日 | 2010年1月30日 | 兰州铁路三中 | 兰州市和政东街284号 | 夏晶洁(0931)4638005 |
湖南 | 2010年1月31日、2月1日 | 2010年2月2日 | 湖南师范大学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易老师(0731)8838500 |
江苏 | 2010年2月1、2日 | 2010年2月3日 | 江苏教育学院 |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许老师(025)83758137 |
河南 | 2010年2月5、6日 | 2010年2月7日 | 郑州铁路六中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值班室(0371)66952074 |
山东 | 2010年2月26、27日 | 2010年2月28日 | 青岛市招办(八大观宾馆小礼堂) |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朱海峰(0532)85786211 |
江西 | 2010年2月27、28日 | 2010年3月1日 | 南昌市18中学 | 南昌市东书院街8号 | 涂校长或徐主任(0791)6231351 |
注 ①选择北京考点的考生,可在2月23、24日任选一天考试。
②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画具自备(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的情况下可用画架)。
六、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2.我校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0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划定合格考生,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划定之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编制京外分省计划。
4.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同等对待,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5.我校美术学院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6.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7.美术类各专业均采取以下方法录取:
①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及格;
②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外语成绩作为参考,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8.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0年4月12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结果。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网址:http://www.cnu.edu.cn,点击招生工作,进入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68902365(美术学院)
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849、944、944支、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至花园桥南。
音乐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担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音乐、舞蹈、录音艺术专门人才的任务。学院下设七个系,分别为: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与学科教学论(舞蹈)硕士学位授权点。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国家级“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音乐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并承担了北京市和教育部、文化部的多项重点科研课题,曾获国家级和北京市音乐、舞蹈创作“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奖”等多项大奖。2005-2007年,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评价信息中,连续三年评为A++级专业。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许多教师是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其中教授12名,副教授22名,拥有一批有相当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学院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台式及立式钢琴、各种乐器、琴房、多媒体音乐教室、标准舞蹈教室、合唱排练室、乐队排练室、多媒体电脑音乐教室、多功能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专业视听欣赏室、数字化音乐实验室以及专业音乐厅等。学院现藏有音乐书籍、乐谱和文献资料60000余册,音响、音像资料15000余盘(张)。
音乐学院本科层次招生含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录音艺术和舞蹈学四个专业及方向。
一、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层次 | 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学费 | |
音乐学 | 师范 | 四年制本科 | 40人 | 全国 | 免收学费 |
作曲、指挥及表演 | 四年制本科 | 40人 | 全国 | 8000元/学年 | |
录音艺术 | 四年制本科 | 15人 | 全国 | 10000元/学年 | |
舞蹈学 | 四年制本科 | 35人 | 全国 | 8000元/学年 |
专业名称 | 报名确认时间 | 报名确认地点 | 一试时间 | 二试时间 | 三试时间 |
音乐学(师范) | 2月23、24日 8:30—12:00 13:30—17:30 | 首都师范大学校工会 | 2月26日上午开始 | 2月28日下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 | 2月26日上午开始 | 2月28日下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
录音艺术 | 2月26日 | 2月28日下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
舞蹈学 | 3月2、3日 8:30—12:00 13:30—17:00 |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 | 3月5日上午开始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说明:音乐学院不在外地设置考点。各专业考试地点均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10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该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1.报考各专业考生请于2010年01月15日——02月15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点击招生工作,进入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2月23、24日两天报考音乐学和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校工会(校本部)进行报名确认。3月2、3日报考舞蹈学的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证明上务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1寸相片2张。
3.报名表中“姓名”一栏,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上的姓名一致。
4.一试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二试、三试各80元。
5.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的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7.考生需留下考试期间有效的联系电话。
五、专业考试
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包括:1.声乐占50%;2.钢琴或器乐占50%。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伴教师,伴奏谱自备,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自选练习曲一首。要求背谱。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二)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包括:1.视唱练耳:听辨音,占40%;视唱,占40%。2.乐理,占20%。
◆听辨音(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视唱(面试):限五线谱。考试项目为旋律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模仿。
◆乐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等基本概念;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常用记号等。
(三)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包括:1.声乐占48%;2.钢琴或器乐占48%;3.综合素质占4%。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伴教师,伴奏谱自备;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1.基本练习:两升两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
2.自选练习曲一首,要求背谱(可重复一试曲目)。
3.自选乐曲一首。
◆器乐:民族乐器:乐曲两首,要求背谱(可重复一试曲目)。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可重复一试乐曲)。
◆综合素质:1.朗诵,占20%;2.第二乐器,占40%;3.舞蹈基础,占40%。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三试成绩均计入最终专业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3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70%。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声乐: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1.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属七和弦、减七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占20%;
2.练习曲一首,占40%;
3.复调作品一首(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占40%。
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民族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作曲:1.和声基础,占50%;2.声乐曲写作,占50%。(均为笔试)
◆指挥:1.和声基础,占50%;2.将乐队总谱改写为钢琴缩谱,占50%。(均为笔试)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声乐:歌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要求背谱。
◆钢琴:1.练习曲一首(可重复一试曲目),占20%;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占40%;
3.乐曲一首,占40%。
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民族乐器:乐曲两首(不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乐曲两首(不可重复一试曲目)。
◆作曲:1.笔试(50%):钢琴曲写作;
2.面试(50%):①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②民歌演唱,③读谱和试奏,④即兴演奏。
◆指挥:1.指挥(50%):双钢琴代替合唱队或乐队。考生需自带伴奏和乐曲钢琴缩谱,需准备总谱三份。合唱指挥准备一首合唱作品,乐队指挥准备一首乐队作品。2.面试(50%):①音乐技能:钢琴演奏、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项);②乐队总谱或合唱谱试奏;③即兴演奏;④听音能力测试。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舞蹈学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和三试成绩各为100分。
一试:1.形象与条件测试(20分);
2.表现力测试(2分钟以内剧目表现)(80分)。
二试:1.基本功测试——芭蕾基本功测试把上部分(50分);
2.古典舞基本功测试中间部分(50分)。
三试:1.中国舞跳、转、翻技巧或芭蕾技巧(30分);
2.模仿(20分);
3.即兴(20分);
4.剧目表现(可重复一试内容)(30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与音乐录音作品分析。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1.音乐技能,占80%:①器乐(含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②声乐加器乐:演唱歌曲一首,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考生可在①②项中任选一项。
2.音乐录音基本素质面试 ,占20%。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三试成绩均计入专业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3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70%。
六、录取原则
1.2010年凡组织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0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分别编制北京和京外分省计划。
4.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同等对待,数学成绩记入总分。
5.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统一按音乐学录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在志愿一栏只填写音乐学。
6.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7.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8.各专业录取方法:
①音乐学(师范)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舞蹈学专业:同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
④录音艺术专业: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9.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0年4月12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结果。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网址:http://www.cnu.edu.cn,点击招生工作,进入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68902389(音乐学院)
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849、944、944支、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至花园桥南。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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