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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专业考试2009年合格分数线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4-09  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  作者:编辑员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经认真测算,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各省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造型类本科专业:

      湖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吉林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海南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上海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设计类本科专业:

      湖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上海市、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高职专科专业:

      专科专业面向四川省、重庆市招生,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按四川省、重庆市美术专业统考专科合格分数线执行。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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