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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09-01-13  文章来源:海南师范大学  作者:未知

  学校代码:11658

  一、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热带海滨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校园椰风流韵、芳林叠翠、风景秀丽。学校创办于1949年秋,是海南省最早成立的高等学府,是海南省唯一的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师范大学,现已形成以教师教育为主要办学特色,教、文、管、理、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是海南省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科技部、教育部等四部委第二批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首批批准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指定招收外国留学生院校、国家汉办指定的海外汉语教师培训院校和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培训院校、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基地。最近,海南省人民政府已批准将我校作为省重点大学建设,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师资796人,教授119人,副教授27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91人,占师资总数的49.1%。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人,现有南校区、北校区、灵山校区、桂林洋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157.88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665.9万元,建有各类教学实验室26个,各类实习实训基地167个。学校图书馆是目前海南省规模最大、藏书总量最多、海南地方文献资料最丰富的图书情报中心。

  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23个科研机构;44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拥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形成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布局,学科总体规模与实力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建校59年来,学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八万多名各类人才,毕业生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文化艺术体育精英、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俊杰辈出,桃李芬芳。海南省80%以上的中学教师,90%的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教学骨干均是我校毕业生。近三年,我校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52人次。这几年我校学生考取研究生人数逐年增加,一大批优秀学生被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重点大学录取。

  学校确立了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服务面向定位,充分发挥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的人缘地缘优势,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学术交流日趋频繁,国际影响不断增强。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和台湾等地区的8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互派学者访问讲学,互派学生交流培养,开展学术交流及合作办学,推进了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

  二、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现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共有专任教师40人,他们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十多所院校。其中教授、副教授11名,讲师12名。我院还聘请了李双江老师、王炳锐老师、刘敏老师和姚峰老师为客座教授。现有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博士、硕士20人,在校学生383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声乐、视唱练耳、艺术概论等为学院重点课程。

  近年来,音乐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表演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成就。由音乐学院学生组成的代表队,荣获2001年首届全国大学生舞蹈大赛一等奖,2001年全国大学生校园艺术歌曲大赛三等奖,中国合唱节银奖,海南省首届大、中专文艺汇演专业组合唱、舞蹈、男生小组唱一等奖,海南大中专文艺汇演一等奖,获海南省第三届大学生文艺汇演舞蹈比赛专业组一等奖、器乐一等奖等。声乐、舞蹈、钢琴教师多次参加全国、海南省文艺大赛和演出,音乐学院学生参加海南省大学生艺术团赴泰国演出,反响强烈,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理论研究上,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等十多部。

  三、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学制、名额、招生范围

招生专业
专业方向
名额
学制
招生范围
音乐学
音乐教育
70
四年(本科)
湖南、安徽、江西、江苏、河北、甘肃、陕西、河南、广西、新疆
音乐表演
50
四年(本科)
舞蹈学
舞蹈教育
50
四年(本科)
舞蹈表演
30
四年(本科)

  四、课程设置

  音乐学主要设有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合唱指挥等课程。

  舞蹈学主要设有汉族、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朝鲜族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舞蹈形体学、中国舞蹈史、舞蹈编排等课程。

  五、奖助学金

  学校每月发给学生一定的生活补贴,同时设置了若干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普通高校奖学金、优秀三好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太平洋保险公司奖学金、吴多泰创新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李兴福奖学金、黄华康奖学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师范大学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海南师范大学爱心助学基金等。

  六、就业前景广阔

  音乐学院毕业生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专业应对广泛的特色,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100%。

  七、报考条件

  1. 凡有志于从事音乐、舞蹈事业,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得报考舞蹈专业。

  3. 音乐学、舞蹈学只招文科类考生。

  八、报考办法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介绍信,填写报名登记表、信封(写好详细的通讯地址、收信人姓名、专业考试证号码),并准备一寸免冠照片3张。

  九、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学考试内容:主项(声乐或器乐)、听音、视唱。

  2.舞蹈学考试内容: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十、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省份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颁发合格证(另,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网址是http://www.hainnu.edu.cn。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按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函告本人,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成绩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十一、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2、文化分数线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十二、联系电话及地址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0898-65884251(校招生办) 0898-65813072(音乐学院)
  0898-65813172(传真)网址:http://www.hainnu.edu.cn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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