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和普通文理科有何不同?为什么普通文理科不能兼报艺术类?
我省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文史类、普通理工类、艺术文史类、艺术理工类、体育文史类、体育理工类,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
艺术类、体育类招生是招收有艺术和体育专长的考生,需要加试专业课,录取时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来衡量,录取后学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艺术体育专业不能被录取的情况下,如文化课达到普通文理科分数线,就可以兼报普通类.而普通类考生仅有文化课成绩,所以不能兼报艺术体育类。
2. 艺术类考试的形式有哪些?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
3 .我省艺术类统考包括哪些?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08年我省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两类,一类是美术类,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等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不包括中国画、书法等专业;一类是音乐类,包括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等对声乐、器乐有一定专业要求的音乐类专业,不包括舞蹈、音乐剧等专业。
美术类的考试科目为三门,总分为23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30分、色彩100分。
音乐类的考试科目为五门,总分为100分,其中声乐占35%,器乐占35%,视唱占10%、练耳占15%,基本乐理占5%。
4 .哪些考生需要参加省统考,哪些考生不需要参加省统考?
凡是2008年报考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统考。未参加统考或统考成绩未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与该类专业录取;即使取得了某所高校发放的该类专业合格证,也不能作为该专业合格生源,不能被该艺术类专业录取。
报考省统考未涉及专业,如美术类中的中国画、书法等专业,音乐类中的舞蹈、音乐剧等专业以及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播音主持等专业,考生直接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测试,即校考。
5.所有的院校都可以组织专业校考吗?
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中,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报考这些院校的本科专业,需要了解清楚这些院校是否会在省统考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6.哪些高校的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可以在统考基础上再自行组织校考?
部分院校的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可以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在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确定本校的专业合格生源。也就是说,考生报考这些学校除参加统考外,还要按学校规定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这些学校包括:①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②省外院校本科专业可以在统考基础上自行组织专业加试,也有部分院校不组织加试,直接使用统考成绩录取。考生要了解清楚高校对专业加试的规定,按学校要求参加专业加试。
7.考生既参加了省统考又参加了校考,既有专业考试成绩,又有文化考试成绩,那学校是按什么成绩录取呢?
省属高校的音乐类和美术类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属我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可直接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也可以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录取时使用校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其中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校考,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各校对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以及具体录取规则有差异,考生应该注意仔细阅读各校的招生简章。
8.考生参加各校的校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鉴于凡是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只有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录取,因此,省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即使参加也不可能被录取。少数高校的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全省统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考生如果参加了该校的校考并且成绩合格,也还要看省统考成绩是否合格,只有省统考成绩合格,才有资格参加录取。
参加校考前,要了解学校的录取规则。不同的院校或不同的专业,在录取时对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有不同的要求,还有些院校有录取科类(文理科)的要求,考生应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针对自己的情况,有选择性地参加校考。另外,考生也不要只选择一个批次录取的院校,而应分散选择组织校考的院校,以便给自己多增加一些选择机会。
9.各个院校专业合格证可以通用吗?
凡是组织校考的院校都可以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录取时,这些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只能本校使用,不能通用,院校只能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中录取,不能录取统考合格但没有本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10.考生如何知道自己的统考成绩并确认统考成绩是否合格?
考生统考成绩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对外公布,美术类考生于2008年1月25日后,音乐类考生于2008年1月30日后通过安徽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查询。省招委将按美术类、音乐类分别划定省统考专业合格线,统考成绩合格的美术类考生于2008年1月25日后,音乐类考生于2008年1月30日后可到生所在市、县招办领取省统考合格证。
11.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艺术专业录取执行全省统一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后确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本科专业由学校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12.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简称31所院校)有哪些?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同时还有8所本科专业招生参照31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高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13.艺术类与艺术特长生有何不同?
艺术特长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的需要招收的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的报考科类为普通文理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理科普通类专业,在学习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文艺排练和演出。
艺术类考生是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其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被有关高校录取后就读于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
14、为什么省里要组织省统考?
教育部明确规定,各省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单独组织或与其他省份联合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
我省从1997年起,就实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之所以采取这一形式,是因为省统考与校考相比,有以下优点:
一是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学校使用省统考的成绩,考生就不需要到全国各地参加各校组织的校考,这样不仅可以节省交通、食宿、报考等方面的费用,而且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用于文化课备考。因此,这一做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省份的认同。
二是有利于减轻高校的组考负担,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省里组织统考后,有统一的成绩供高校在录取时使用,学校就不需要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这不仅可以为学校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可以减少因单独组织考试对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的干扰。
三是有利于高校在我省增加艺术类招生计划。一方面,省里统一组织考试,学校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的生源范围会大大超过单独组织校考的范围,可以解决学校因专业单考而导致的生源不均衡的问题,也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学校想增加招生计划但缺乏生源的问题。另一方面,参加省统考的成绩为绝大多数学校使用,也会大大增加考生的选择机会。这对于广大考生来说,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四是有利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学校单独组织考试,由于时间紧,人手有限,特别是专业老师数量不足,很容易在组织、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也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考风考纪也容易出现问题。同时,不同的教师到不同省份组织考试,也会带来标准上的不一致。实行省统考,管理会更加严格,操作会更加规范,监督会更加有力,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和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为考生创造更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所以,近几年,全国多数省份实行省统考,受到了广大考生和高校的欢迎。
15、省统考中,有哪些措施保证阅卷评分的客观公正?
为保证省统考的公平公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美术类评卷场所实行封闭,评卷期间,与评卷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卷场所;评卷前,由专人负责将各考点送来的试卷打乱重新编排保密号;评卷教师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抽调,复核教师全部聘请省外权威专家;评卷分初评、复查、复核等几个程序,确保评分客观公正。音乐考试面对面,音乐评分全部聘请省外教师,考生临时抽签决定考场和考试顺序,评分教师也进行抽签分组,防止人为干扰。对音乐类评分教师,还制定了严格的守则,比如,不得单独会见考生;实行独立评分,互相不商讨;评分表格按时上交,不得把任何评分材料带出考场。另外,还对美术类评卷现场、音乐类教师评分实行每个评分小组配备一名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以确保评卷评分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