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2012年河北省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我省将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招生计划,面向承德、张家口、保定地区的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定向招生204人。
考生须同时满足三条件
方案明确,报名考生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即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考报名条件,户籍在贫困县(区),高中三年学籍在贫困县(区)。同时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教育行政高中学籍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将加强资格审查,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性。
据了解,我省有22个县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具体为:保定市的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市的宣化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承德市的平泉县、承德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省控线
根据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省确定将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院校作为承担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培养任务的高校,并以农林、水利、机械等适农涉农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计划性质为“专项生”,录取批次为专项生本科批和专项生专科批。专项生本科批随本科提前批B录取,执行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专项生专科批随专科提前批进行投档录取,执行我省专科提前批录取操作规程和专科批录取控制线。如二志愿线上生源不足,经院校申请,本、专科专项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
鼓励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
根据方案,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我省将制定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