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即将开始,昨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费用为每生30元。
据悉,全省招生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人民医院具体承担。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选派业务水平高、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具备医师资格、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医务人员。主检医师应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担任。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对考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某些专业不能录取的限制。省招生考试院再次重申:卫生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对乙肝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受检者如果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可建议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同时体检机构在考生体检表上相应栏目中记载考生转氨酶检查情况。
另外,如果考生对体检意见有疑义,应在获得体检意见5日内向县级招生办提出复查书面申请,经县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由县级人民医院安排复查;若考生获得复查结论后还有疑义,应在5日内向市(州、地)级招生办提出复核书面申请,经市(州、地)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由市(州、地)级人民医院进行复核;若考生获得复核结论后依然有疑义,应在5日内向省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贵州省人民医院进行终检,并作出终检裁定。未在指定医院进行的体检复查、复核和终检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