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记者 司文)5日,陕西省教育厅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及风险补偿金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贴息。
我省从2007年开始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以来,这项工作目前已经覆盖到了全省107个区县,三年来累计发放贷款9.28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2万人,其中2009年贷款金额超过6.5亿元,在全国各省市名列第一,为解决学生“上学难”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
通知规定,考入中央高校和外省地方高校的学生,其贷款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陕西省属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就读的,其贷款利息由省财政负担;考入省内市属普通高校就读的,其贷款利息由所隶属市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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