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高职)批次志愿填报工作于7月28日早8时至29日晚24时进行。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严格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等相关内容。
未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填报专科(高职)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填报专科志愿。
专科批次可选报四个顺序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五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专科批次的四个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向学校提供档案。对选报同一志愿学校的考生按招生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二志愿录取。
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换录。
专科(高职)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专科计划数测算专科分数线,经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专科(高职)批次录取工作将于7月3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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