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7月1日电(记者陈钢)记者从宝鸡市教育和财政部门获悉,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今年普通高校考试被二批本科及其以上院校录取、属于救助范围的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均可获得一次性入学救助金5000元。
据介绍,属于救助范围的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有以下几类: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户家庭子女;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家庭主要成员因病住院,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负担费用在1万元以上、城市居民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的贫困家庭子女;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因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巨大损失或因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贫困家庭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