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结束后,5月8日,我省召开了严防高考 违纪作弊专题研讨会,明确指出,我省今年高考要严惩违纪作弊行为,重点在防范和侦破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以及团伙舞弊上下工夫。
从近年已经查处的高考作弊案件看,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和高科技手段作弊案件,已经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产业化的特征。考生作弊已经不是传统的夹带进入考场,而是由考场外面的人员通过高科技通讯工具直接传送答案,甚至出现了组织严密的作弊中介。为此,教育部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增加了两类人员不得报考:一、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二、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这是教育部首次在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将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以及作弊情节严重者纳入不得报考人员行列。
我省也将制定专门针对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处置预案,添置相关设备,严查考试携带任何电子通讯工具者,做到每个考场和每个考生无一漏查。同时在今年高考期间,招生考试部门将同公安、信息、保密、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高考违规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对全省所有参加高考监考的老师进行“反作弊”培训,培训主要针对手机、耳麦、扫描笔、手表等高科技作弊的各种表现形式及防范的办法进行说明。同时要求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文具,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可以说,任何作弊工具和电子设备在考场上都不可能派上用场。
考试诚信教育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要教育考生诚信参加高考,营造“违纪必究、作弊必罚”的社会环境,弘扬“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社会风尚,努力形成正面教育、舆论引导、违规处罚、制度约束的诚信考试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