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学生在校外租房,将被告知家长;且民办学校不得超出本校住宿规模盲目扩大招生,否则将被处以核减招生计划或停招的处罚。北京市教委昨(21)日发布通知,要求民办高校清查学生在校外租房情况。
市教委要求学校派专人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进行登记和管理,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租房的清理整顿工作。对于由民办学校超规模招生造成学生校外租房,市教委要求坚决制止。无论是非学历教育还是学历教育,都不能超出住宿规模招收全日制学生。
从2009年起,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得在本校住宿条件规模之外招收全日制非学历学生。一经发现,民办学校的办学状况评估本年度为不合格。按照规定,最高可被处以取消招生资格的处罚。
对于承担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自2009年起,将不得允许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在这类学校就读的非学历学生,学校也要严格控制其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如果发现有校外租房居住的情况,市教委将相应核减学校的学历教育招生计划。